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中委〔2009〕2号 2009年03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关于支持中山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中山的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中山“三农”工作有优势、有亮点、有特色。中山作为不带县的地级市,拥有城乡一体化的独特优势,具有城乡协调发展的显著亮点;中山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具备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坚实基础。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国家和省把我市确定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赋予我市“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历史重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使中山城乡发展的优势更优、亮点更亮、特色更特,创造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城市竞争新优势。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和增进农民福祉,以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突破口,率先在全省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和管理体制,确保农村建设有新发展,农业效益有新突破,农民收入有新提高,和谐水平有新提升,努力建设适宜创新、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型城市。
3.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发展目标要求,结合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战略任务,到201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2008年显著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1.5万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以上,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一盘棋基本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城镇化率达到88%以上。
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5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以上,城乡差别基本消除,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同一化,基本公共服务同质化,城乡社会管理同系化,城镇化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