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葫芦岛市2008年度获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决定
(葫政发〔200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实施名牌战略是市委、市政府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通过积极实施名牌战略,2008年我市又有7种产品获“辽宁名牌产品”称号、6种产品获“葫芦岛名牌产品”称号,为推进全市争创名牌产品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市争创名牌产品工作,市政府决定:对获得“辽宁名牌产品”称号7种产品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葫芦岛名牌产品”称号6种产品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珍惜名牌荣誉,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这些企业为榜样,学习他们坚持以质取胜,争创名牌的先进经验;学习他们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的理念;学习他们自主创新,改革发展的事迹,为实现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做出新贡献。
附件:2008年获省、市名牌产品称号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三月八日
附件
2008年获辽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名单
序号
| 产品型号名称
| 注册商标
| 生产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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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应力混凝土钢丝、钢棒
| 金葫芦
| 葫芦岛市北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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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聚醚多元醇
| 东方红
|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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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窗用(PVC-U)型材
| 维远
| 辽宁维远塑材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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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游泳装
| 蝶姿DIEZI
| 葫芦岛德容(集团)制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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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游泳装
| JINXUEER
| 葫芦岛益丰(集团)运动服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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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陈醋
| 高桥
| 葫芦岛市高桥陈醋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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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咸鸭蛋
| 六股河
| 建昌县六股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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