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电子信息化建设,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提高经营效率,引导中小企业应用“广东省电子商务专区”,并争取获得“广东省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专项扶持资金”补贴。组织协调有研发能力或应用基础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全省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发动和组织出口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网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电子杂志宣传推销活动。(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会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办理)
(十九)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列入全市中小企业100强的企业,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设立优强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窗口,为其提供业务申请、咨询、指导、监督及投诉受理等服务。(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市直有关部门办理)
(二十)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全面实行收费目录管理制度,清理核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定期公布收费目录。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局办理)
(二十一)帮助协调劳资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引导劳资双方从企业长远利益出发,调动劳资双方的积极性,实现双赢,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市总工会、市经贸局、市工商联办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二)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除中央和省驻云浮的企业外,我市几乎所有企业都属于中小企业。他们是我市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又是就业的主渠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把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大举措,坚持加大财政投入与深化改革抓结合,解决当前困难与解决长期性、根本性问题相结合,拉动当前经济增长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相结合。上述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工作考核,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市直各部门办理办理)
(二十三)加强监测,掌握情况。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在2009年上半年建立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及时掌握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并及时与相关部门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为各级政府针对中小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要每月上报一次。(由市统计局牵头,会市经贸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