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生力军作用,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分析,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形成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行政管理队伍、专业技术队伍和群众队伍。加强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选拔优秀干部充实人口计生部门,对人口计生部门业绩突出的干部要加强培养和使用。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加强人口计生部门作风行风建设,坚决遏制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机制。研究编制中长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项目,做到人口计生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增长幅度。加快建立人口计生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认真落实本级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长效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农村税费改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完善人口计生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将社会抚养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建立基金、开发险种等方式,吸收社会资金。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县级人口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县级人口综合信息快速采集、动态监测与分析系统,实现县、乡(镇、街道办)及各部门间进行信息交换与联动,公安、民政、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计划生育等数据的实时或定时交换与比对。加强人口数据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充实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人口基础数据库,建立村级全员人口档案卡和全员人口信息报告单。健全人口网站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水平。
(四)改革考核评估办法。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围绕加快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目标和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简便易行”的原则, 探索建立以控制人口数量指标为主,涵盖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指标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标准和权重。改进和完善考核的方法,减少考核中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