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县级财政部门要在县级特设专户中单独建账,专门用于办理和核算惠农补贴资金的支付业务,实行专户专账管理,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
(三)实施步骤。全省惠农补贴“一折(卡)通”改革工作,分宣传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对本辖区的县(市、区)惠农补贴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行总结。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补政策。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惠农补贴“一折(卡)通”发放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县级政府是“一折(卡)通”改革的主体,要切实把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改革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省财政厅成立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督办惠农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惠农补贴“一折(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惠农补贴“一折(卡)通”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 强化协调配合。惠农补贴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作为主要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搞好协调沟通,整合惠农补贴资金,确保按时发放,并对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审核确定相关惠农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审核采集的惠农补贴资金基础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代发金融机构要做好“一折(卡)通”的办理工作,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地支付到农户手中。
(三)加强业务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管理层面、操作层面和农民群众的培训,使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熟悉党的惠农政策、了解业务流程、掌握软件操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对“一折(卡)通”看得懂、会使用,切实把“一折(卡)通”发放的具体工作做实做细。
(四)实施动态监控。财政部门设立惠农补贴资金管理账簿,并根据各项资金补贴性质设立分类明细账,反映各项资金的发放情况,并对惠农补贴资金应发数据和实发数据进行稽核,实施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