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构建和谐龙江奠定基础。
(四)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明显减轻,考试评价改革进一步深化,教师职业道德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有新提高,基本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体系结构和制度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富有生机活力和鲜明特色的学校教育格局。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推进策略
(五)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把立德树人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特别是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德育重点。遵循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丰富学科课程的德育内涵,加强学科渗透。加强德育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把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体验与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培育等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德育氛围。继续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各级政府要在资金上加大对校外活动场所的扶持力度,为德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定期研究中小学德育工作,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文化行政等部门要做好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工作。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创造条件,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实验室、图书室等教育教学设施。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承担学生学习参观、社会实践等责任。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组织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要整合学校、家庭、社会资源,形成“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网络,逐步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推动学生德育工作的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