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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4: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要点

评价指标

评价要素

1.工作量

1.承担一般管理岗位工作及出勤情况;

2.兼课、代课情况;

3.其他工作量。

2.职业道德

1.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

2.忠于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尽职尽责;

3.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

4.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工作表现

1.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办事认真规范,能及时完成任务;

3.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

4.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4.业务能力

1.熟悉本职工作与业务;

2.能主动创新工作方法;

3.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较好;

4.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

5.工作成效

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为教学和师生服务情况;

3.个人获奖情况;

4.无失职行为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附件5: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登记表

  (   -  学年度)

  学校名称­­­:

  姓  名:

  填表时间:



  福建省教育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教师绩效登记考核表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2.“学科组或年级评议意见”,完小、初小由学校负责评议。
  3.“学校考核小组意见”,小学指中心校及以上。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未确定考核等次或不参加考核的,在“备注”栏中说明。
  6.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
  7.此表一式填写二份,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存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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