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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火车北站地区机动车占道停放试行差别收费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差别收费试点暂缓实施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7月16日 实施日期:2009年7月20日)废止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火车北站地区机动车占道停放试行差别收费的通知
(成价函[2009]10号)


市政府火车北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成都市人民政府火车北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火车北站地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纳入差别收费试点的报告》(市北站办函61号)收悉。为了缓解北站地区道路交通拥挤状况,减少机动车长时间占道停车,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31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经研究并商相关管理部门,现对火车北站地区机动车占道停放实行差别收费试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此次试点的范围为火车北站地区的站前路、东一路、站东南路、西一路、站西路。具体停车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线确定。
  二、收费标准。上述区域内机动车占道停放收费标准为:白天(8:00-20:00)第1小时6元,第1小时以后每小时3元;夜间按每4小时2元滚动计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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