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报送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9〕140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处,中物院、二重、东电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总体部署,为启动实施“百人计划”,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强化推进“两个加快”的人才支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决定面向全省征集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条件
凡在四川行政区域内,有需求意向且能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必要的事业平台和工作生活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金融机构、产业园区等,均可报送需求计划。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川委办[2009]5号)中关于“百人计划”引进对象的界定标准。
二、报送方式
此次需求计划的报送,采取“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牵头组织单位和市州统一报送”的方式进行,即:用人单位填写《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分别报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人事局汇总形成《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一览表》(见“附件2”)后,统一报送省人事厅。
其中,中央在川和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商贸企业、金融机构的需求信息,分别由省教育厅、科技厅、国资委、省委统战部、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牵头征集并统一报送;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的需求信息,由市(州)人事局牵头征集,并商市(州)人才办同意后统一报送;中物院、二重、东电及其他省级部门的需求信息,直接报送省人事厅。
三、有关要求
(一)此项工作是我省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基础性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结合本行业系统、本地区的实际,抓紧开展需求信息征集工作,做到全面收集、准确上报。各用人单位要明确提出需求信息,特别是要明确拟引进人才的具体岗位、薪酬待遇及优惠条件等,做到以事业平台引人、以优厚待遇留人。
(二)需求计划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后,对外公开发布;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通过专家评审和有关程序,可纳入省“百人计划”并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
(三)请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于4月30日前将统一填写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一览表》及用人单位填写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纸质文件各1式两份,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
联 系 人:陈安民、阳琴
联系电话:028-86763106、86627109
传 真:028-86765106
电子邮箱:xiaoqin1015r@yahoo.com.cn
附件:1.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2.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一览表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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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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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政府 □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金融机构 □产业园区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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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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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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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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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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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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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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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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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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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需求信息
|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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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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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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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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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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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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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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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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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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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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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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