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历山路变更起止点和花园东路等道路命名的批复
(济政字〔2009〕30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花园东路等道路命名和历山路变更起止点的请示》(济民发〔2009〕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历山路起止点由北起二环北路南至经十一路,变更为北起北园大街南至经十一路;北起二环北路南至北园大街的道路命名为历山北路。
二、同意将位于历下区辖区内,东起凤凰路西至化纤厂路的道路命名为花园东路。
三、同意将位于市中区玉函小区北侧,东起舜耕路西至玉函路的道路命名为玉函小区北路。
四、同意将位于市中区玉函小区南侧,东起舜耕路西至英雄山路的道路命名为玉函小区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