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区、小区、单位(庭院)环境综合整治
8月份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继续改善人居环境,清理整治社区、小区、单位(庭院)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和乱贴乱画现象。粉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破旧建筑和沿街立面。根据实际,增加绿化面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功能。开展争创示范社区活动,扩大一类社区比例。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七)城中村改造和环境卫生整治
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对未列入整体改造的城中村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完善卫生管理机制,健全清扫保洁队伍,完善卫生基础设施,整治饮食、服务行业,治理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市卫生局,各区人民政府
(八)出入市口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
提高出入市口规划设计水平,高标准进行道路及两侧的景观设计。加大出入市口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道路路面、雨污水设施和绿化整治工作。规范出入市口和城乡结合部管理标准,加强日常维护和保洁管理,清理城乡结合部积存垃圾,消灭清扫盲区和卫生死角,达到路面干净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爱卫办,各区人民政府
(九)路灯和夜景照明管理
完善沿街重要建筑及公共设施的夜景照明系统,对陈旧、破损严重的进行更换和改造。改造完善老化的路灯设施,完成有路无灯道路的路灯建设,基本实现市区路灯全覆盖。完善路灯故障应急处置机制,提高路灯维修时效。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改造照明设施,节约能源。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执法局
(十)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1.在一期建设投入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理顺运行机制。制订和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和标准,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和人员配置,明确市有关部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网格单元所在地单位五个层面的责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2.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二期建设(含一期配套、安全管理服务系统、地下管网数字化管理系统),启动包括六县(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全方位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