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室内停车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限高标志,所限高度为室内通道的最小净空;停车位处低于通道最低限高的,应当在停车位顶部等显著位置设置车位限高标志。
第九条 停车场内的立柱和通道突出部位应当安装反光警示护板,颜色为黑黄相间;通道转弯处及消防、供电、排水、燃气等设备周围应当安装反光防护桩。
第十条 停车场内有障碍物遮挡等视线不良的位置,应当安装安全反光凸面镜,凸面镜的视野不小于150度,直径不小于60厘米。
第十一条 停车场的垂直式、倾斜式停车位应当安装车轮阻挡装置,装置距其他车辆或障碍物应不小于110厘米。
第十二条 停车场内通道宽度低于6米的应当设置单向循环车道,宽度达到6米以上(含6米)的可以设置双向车道。
第十三条 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入口道闸应当退后停车场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
第十四条 停车场的照明、排水、通风、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停车场应当设置值班岗亭、道闸、监控设备等封闭式安全管理设施。
第十六条 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及维护制度。
第三章 监控设施管理
第十七条 停车场应当安装机动车监控设备,并采集进出场机动车的号版、图像、进出场时间等信息。
停车场采集机动车图像信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机动车驶入及驶出停车场时应能捕获机动车图片各不少于1张,图片应当提供机动车前号牌图像;
(二)图像中机动车号牌部分应完整、清晰,号牌边缘应与图像边缘平行,无倾斜;
(三)图像分辨率应不小于704×576个像素点;
(四)图像颜色应不低于24位真彩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