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品牌建设。鼓励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强品牌经营。在高端服务、高新技术、先进制造和城市文化领域着力培育一批著名品牌和龙头企业,鼓励境外商标注册,打造国际品牌。通过制定年度名牌建设和推进计划,建立名牌企业数据库,注册推广名牌产品,打造深圳品牌产业群,到2015年,形成6个以上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显著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产业品牌。
4.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深圳标准信息馆的建设,建立深圳市标准孵化工程中心,搭建全市标准化服务平台,为技术标准及联盟标准研制提供孵化服务。引导企业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培育一批能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形成事实标准,推动行业技术标准联盟,抢占产业制高点。积极扶持引进国际标准组织和国际论坛,争取有更多的TC/SC秘书处落户深圳。争取到2015年,有5个以上国际标准组织和国际论坛落户深圳,努力将深圳打造成国际标准组织和国际论坛高地。
(五)产业生态工程。
推进产业生态化改造,逐步建立起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特征,集清洁企业、循环生态工业园区和节约型城市于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努力建设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
1.构建生态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实施能源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工程。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引,推进产业园区、集聚基地及上下游企业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工程,通过电子、能源、生物医药、印染和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示范性,制定行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南,推广具有行业共性的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确定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废水"零排放"示范。推动产业链关联企业之间构建"物流和能量流"的闭环流动模式,促进产业之间和产业内部产业生态不断完善。
2.建设生态示范园区。启动月亮湾、福田保税区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在集约利用土地,集中供水、供能,集中处理污染物、垃圾回收等方面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形成更具竞争力的绿色制造业基地。启动宝龙生态工业园、电镀线路板循环经济示范园、银星高科技工业园、观澜高新区等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按照循环经济和工业生态学原理做好四大工业园区的生态规划,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按照产业生态链的内在要求,科学筛选和确定入园企业和项目,完善水、电供应、资源能源有效利用和垃圾回收利用系统,使各企业之间形成闭环型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条。在光明、公明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加强科普特大鹏高新技术生态农业园、碧岭生态科技园、七娘山现代滨海生态农业园等生态农业园区的建设,逐步完善生态农业结构,使之成为集现代化农业生产、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科普教育及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农业示范区。
3.回收处理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清水河环境园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示范园的建设,规划新增建设下坪卫生填埋场飞灰处置工程、餐厨垃圾处理厂、填埋气体提纯做汽车燃料项目、填埋气体发电项目,使该园成为集生产、科研、教育和环境保护于一体的环卫生态示范园区。加快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基地建设,根据产业链生态原理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废旧电子电器中心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科学选址和规划,开展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延伸产业链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减少物质消耗与环境负荷。
(六)产业服务工程。
进一步强化产业化优势,促进创新资本和创新产业良性互动,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环境。
1.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创业板市场建设,探索建立非上市公司的柜台交易市场,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代办系统,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份转让。支持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交易所、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发展,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完善创新成果交易制度。
2.投资服务平台建设。设立深圳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实施创业投资企业发债工程。结合总部基地规划,加快创业投资大厦、私募基金大厦建设,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设立高端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扶持创新金融、网络信息、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等领域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企业的服务力度,探索建立信保贷联动机制,搭建专门服务于中小型创新企业的贷款担保平台。
3.债券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制定《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相关操作规程,鼓励金融机构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大额中长期贷款。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设立融资担保增信专项资金,用于集合发债担保增信、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鼓励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担保。培育和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利用深交所债券交易平台,扩大企业债券发行和流通规模。
(七)总部经济工程。
加快构建"内聚外联"的总部经济培育和支持体系,引进和培育集团总部和地区总部,推进总部集聚基地建设,提升深圳国际化城市的服务功能。
1.总部企业引进计划。依据《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计划》,积极开展对世界500强、专业领域世界500强、全国500强的引进工作,大力引进具有研发、投资和结算功能的总部企业。完善总部企业引进工作机制,借助香港在世界上的知名度和成熟的招商引资经验,组织精干的招商团开展联合定向招商,力争每年引进5-8家综合型、职能型总部企业。以世界500强企业中高科技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国外、内地、港澳地区的金融企业,全球布局的国际知名物流服务供应商和国内大型物流企业、国内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国外著名文化中介服务机构为重点对象,大力引进四大支柱产业的总部企业。做好航天集团、中石油、中海油、华润、百度等企业设置地区总部的服务对接工作。
2.总部集聚基地建设。推动总部集聚基地和总部大厦的建设,加快完善后海中心区的建设,启动前海中心区和光明新区中心区的前期建设。加强总部企业办公用地保障,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每年新供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通过招拍挂等公开方式,用于满足企业总部办公用地需求。加快产业园区总部功能区建设,在高新园区、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基地等产业基地中,统一规划建设总部办公楼宇和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推进工业园区功能置换,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改造成为综合工贸园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生产环节外迁的企业将管理、物流、销售总部留驻综合工贸园。
3.总部企业扶持计划。加强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意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提供服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名单。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总部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整合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资源。支持总部在深圳的金融机构参与政府组织的债券发行、银团贷款、国有资产重组和企业上市。引进培育总部人才,建立总部人力资源贮备库,实行人才优先保障和绿色通道制度。对企业总部聘用的管理人员及家属办理居留许可、入户手续等事项提供便利。提供总部人才公寓,解决总部高管人员和专业人才住房问题。加快总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沟通,制定细化配套政策与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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