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豫政[2009]5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省政府研究决定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现将《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调整方案》是对《规划》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规划》和《调整方案》确定的路网布局、实施序列和建设标准,坚持高速公路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中原城市群建设相衔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便捷安全出行的要求。
二、注重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要统筹处理高速公路与航空、铁路、内河航运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关系,加强高速公路与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城市交通间以及高速公路重要通道与联络线间的衔接,有序推动既有线路的扩宽或改造,通过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发挥综合效益。
三、创新设计建设理念。要优化设计,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提高建设质量,降低建设成本,最大限度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四、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要积极推进高速公路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制定各种应急预案,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与我省省情相适应的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体制和机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九日
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特编制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
一、规划调整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