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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体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体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湘价费〔2009〕87号)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重新发布体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你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运动员注册费:分为个人注册费和团体注册费两种,个人注册费是指各类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进行年度注册所收取的费用;团体注册费是指各类运动项目协会对参加其组织比赛的专业运动队、俱乐部、体育运动学校等团体成员单位进行年度注册时所收取的费用。注册费收费标准:个人每人20元,团体每单位500元。

  2、段位考评认定费:段位考评认定费是指相关运动项目协会在对实行段位制的项目如棋类、武术等进行考评并认定段位时,向申请段位的会员收取段位认定的费用。收费标准分别为入段40元、一段70元、二段75元、三段80元、四段160元、五段180元。

  3、证书工本费:等级裁判员证、拳师证、等级运动员证每证5元。

  4、等级运动员证评审费:每人25元。

  5、科研所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二、上述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专款专用。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到省财政厅办理非税收入票据购领手续后方可收费。所收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全省体育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本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今后如需增加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按程序向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申报。申报所需资料为:

  1、收费申请报告;2、相关的法律法规收费依据;3、出具有合法的资质资格审批原件,并提供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收费的工作内容或工作规程;6、单位的基本年情况说明,包括编制人数、资金来源、工作范围等;7、成本构成。

  四、你局应加强对各执收单位收费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接受财政、物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从2009年7月15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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