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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工作的部署和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全市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北镇市人民政府等27个单位为“锦州市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李向东等32名同志为“锦州市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指标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锦州市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锦州市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锦州市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北镇市人民政府

  凌海市人民政府

  古塔区人民政府

  松山新区管委会

  市经济委员会

  市环境保护局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

  市节能监察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公司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中信锦州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热电总公司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辽宁九道岭煤业有限公司

  黑山县千祥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北镇市三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凌海益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锦州重型水泵有限公司

  哈尔滨啤酒(锦州)有限公司

  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辽宁道光廿五集团满族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锦州元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2:
  锦州市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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