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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四)加快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并逐步整合各种涉农网络和信息资源,建设全省涉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行政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信息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实施“信福工程”,选择20个乡镇建立信息站试点,探索建立乡村信息服务站点,组织信息技能培训,引导广大农民运用市场信息和农业科技信息指导生产,开展网上农产品营销,加强商务信息发布和涉农企业、农户网上购销对接,探索设立农产品直销摊点,对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产品提供便利条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五)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完成我省新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研究和规划编制,重点支持中心城市和农业主产区的农资批发市场、连锁配送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各市(州、地)要重点培育1-2家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流通成本,切实减轻农民生产经营负担。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建立健全化肥地方储备制度。落实国家现行化肥政策和省内有关政策措施,确保我省化肥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六)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充分发挥家电下乡政策作用,在落实好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等四类家电产品下乡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产品种类,调整补贴产品限购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进度,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和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农民群众能就近买到物美价廉、性能可靠、质量有保证、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家电产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二、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扩大城市消费
  (七)积极推进社区商业建设工作。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对城市商业网点投资的引导,推动商业网点合理布局,到“十一五”末,力争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继续推进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对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整合家政服务资源,培育重点示范服务企业,培训从业人员和菜市场标准化改造,改造储藏、检测、废弃物处理等设施,新建或改造标准化社区回收点、专业化分拣中心等给予扶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和培育工作,重点抓好国家和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和培育工作。各市(州、地)每年要至少完成两个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申报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促进大众化餐饮发展,实施早餐工程,培育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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