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7)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2009年是《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年,要在全市开展深入宣传贯彻落实《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活动,加快制定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中介服务监管等相关实施办法。二是针对一些影响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加快制定相关规定和监管制度。开展对大胡同等大型商贸区的综合调研,探索和总结大型商贸区安全监管模式;分析物流业事故高发的原因和特征,制定物流业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的监督检查。在本系统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活动,对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程序、具体行政行为、法定职责的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四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一次对近三年来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的督查活动,对事故查处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8)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一是总结推广建筑施工、化工等行业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经验,在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行为,保障安全生产。推行大唐盘山电厂和港务集团现代化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对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强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解决目前部分企业技术装备落后、安全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制定《天津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对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的培训,强化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范编制和报备工作。四是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快实施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规范建立基础信息报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快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改造和更新步伐,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坚决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五是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安全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民营企业安全监管的路子,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入手,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规范安全生产“痕迹管理”,在中小企业中建立规范、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