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二〇〇九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安生字〔2009〕1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各集团总公司:
现将《天津市二〇〇九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天津市二〇〇九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天津市二〇〇九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主线,以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继续保持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基本稳定,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做出新贡献。
2009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从安全责任的履行、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下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快修订《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2)严格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落实。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下达的考核指标,广泛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层层签约,层层明确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控制考核指标合理分解到各区县,并督促区县政府抓好责任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扭转我市万车死亡率偏高的问题,确保年度事故死亡总数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有奖有罚,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维护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发挥控制考核指标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和保护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各级干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
(3)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解决好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问题,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本区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真正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途径,进一步扩大安全监管工作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