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立有关专业工作组。应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促进,包括事故伤害辨识及其评价、应急预案和响应、监测与监督、预防与纠正措施和评审与持续改进等内容。
(二)保证安全社区建设资金投入
4、有效落实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筹措、使用、监督管理等环节。
(三)建立健全各项社区安全管理制度
5、街道、乡镇与辖区内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其按期完成创建目标。
6、建立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管理工作组、专业工作组责任制。
7、建立定期协商议事制度。
8、建立事故与伤害监测制度。
9、建立事故与伤害预防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10、建立安全绩效评审制度。
11、建立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
(四)信息交流与全员参与
12、建立社区安全健康方面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资料库。
13、积极参加国内和本市的各类安全社区交流活动。
14、有能够承担安全促进工作的志愿者或其他群众组织。
15、社区内重点事故与伤害预防项目的相关群众参与率不应少于50%。
(五)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评价及其预防目标和计划
16、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工作。
17、根据社区特点、有关要求及群众需求,确定社区重点控制的危险源。
18、根据社区实际情况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结果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
(六)事故与伤害记录、监测和监督
19、有生产、交通、消防、社会治安、家居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
20、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实施事故与伤害的监测,资料来源可靠,数据真实,能够反映事故与伤害发生的原因、后果及分布。
21、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计划,全面、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22、事故与伤害能够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七)安全促进项目
23、社区应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安全促进项目的重点应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并考虑下列内容:
(1)交通安全;
(2)消防安全;
(3)工作场所安全;
(4)家居安全;
(5)老年人安全;
(6)儿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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