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开展应季促销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各相关商业企业:
为进一步繁荣活跃市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市商务委在迎接北京奥运成功举办1周年至国庆60年期间,号召各相关商业企业根据消费需求的变化,积极开展应季促销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促进晚间消费,适当延长营业时间
结合2009年暑期消费特点,促进晚间消费。市商务委倡导全市大型商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妥善安排职工岗位和上下班时间,适当延长夏季晚间营业时间,方便市民消费,为广大市民提供夏季休闲消费的好场所。
二、积极开展3类重点商品的促销
配合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热潮,在庆奥运1周年活动期间,市商务委员会号召全市大型商业企业,积极举办文化图书用品、体育健身和户外休闲用品、电子信息产品的促销活动,努力挖掘和扩大消费亮点,促进我市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市商务委员会将对各大型商业企业开展的3类重点商品的促销活动进行统一宣传。
三、推出特色消费和消夏夜市
各相关商业企业,在开展的各类消夏促销活动中,要做到两个注重:一是注重推出特色消费。在迎奥运1周年之际,努力继承和弘扬北京奥运会的商业文化遗产;二是注重开展消夏夜市活动。在符合我市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申报程序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商业企业,可适时开展店前消夏夜市活动,进一步繁荣活跃市场,拉动消费。
四、加强组织、协调,保证促销活动顺利开展
为做好我市迎接北京奥运成功举办1周年至国庆60年期间的应季促销活动,请各区县商务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应季促销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本区域相关商业企业开展应季促销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引导和督促本区域相关商业企业开展应季促销活动,做好营业时间的调整,并将应季促销活动的内容和营业时间的调整情况上报市商务委市场运行处。
三是认真总结本区域开展应季促销活动的先进做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