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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重大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重大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京卫监字〔2009〕133号)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你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重大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职评字[2009]第07号)已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和放射防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同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关于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结论。
  鉴于评价报告书的结论和建议,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重大改造工程(简称BEPCII)建设项目的辐射防护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符合国家标准,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该项目应同时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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