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
(梅市府〔2009〕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抓住当前中央和省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的有利机遇,全面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37号)、《印发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9〕2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奖惩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规〔2008〕1172号)及《关于印发贯彻省政府办公厅21号文进一步加快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9〕438号)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抢抓机遇,充分认识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正视当前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得到长足发展,但连接周边地区的交通状况相对落后。一是现有高速公路和铁路规模小、密度稀,缺少出省、出港的大动脉、大通道,难于适应以新一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大发展的要求;二是铁路、航道、机场、码头建设相对滞后,没有形成综合交通运输的整体效应;三是在实施交通建设过程中,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周期长,用地报批和征地拆迁难度大,一般项目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大。
(二)抓住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一轮的重要发展机遇。当前,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和省先后出台了4万亿元和2.37万亿元的拉动内需的投资计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央和省的投资重点之一,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到2011年,我市将启动投资256亿元,加大公路、水路、机场、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构筑粤闽赣交通枢纽。即加快4条共195.82公里的高速公路建设:在建的西环高速公路三期2010年建成通车、2009年下半年动工建设梅大高速公路、2011年前动工建设汕湛高速公路梅州段和济广高速公路平远至兴宁段、力争2010年动工建设梅大高速公路东延线、争取将大潮高速公路列入省网规划;今明两年完成国道205线、206线等共176公里的国省道干线公路改造;完成400公里县道砂土路和重点县道改造;每年新建100-200公里通老(山)区自然村公路、800公里乡村公路硬底化改造工程及新建县乡公路一批;加快鹰梅、浦梅铁路前期工作,争取与江西、福建同步建设;确保2009年完成梅江、汀江航道整治工程,启动韩江航道整治工程;力争2009年完成梅县机场改造的立项工作,2011年前动工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