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运输保障。
二、各级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继续加强对候车、船室及车、船卫生消毒工作。
三、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司乘人员自身预防,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防控信息。
四、各公汽公司要保持车上摄录像设备的完好,各出租车公司要保持车上GPS设备的完好,并督促出租车司机必须为乘客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