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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
(京卫药械字〔2009〕56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合理使用抗生素工作,认真组织临床和药学等相关人员学习卫生部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本辖区、本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将文件中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充分发挥本院合理用药监控部门的作用,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临床医师为患者诊治时,要严格掌握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适应症及注意事项,要高度为患者的用药安全负责。发挥临床药师作用,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及时纠正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
  三、做好克林霉素注射剂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密切关注和掌握使用克林霉素注射剂患者的情况,做好临床观察和病历记录。发现使用中有不良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者,要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时上报给相关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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