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经批准调整缴费比例后,必须严格履行《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职责,要维持基金的收支平衡,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因缴费比例调整而导致的基金收支赤字,由各地通过扩面征缴、财政补助等手段加以解决。
四、要大力推动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各地在调整费率后,要抓住机遇,进一步健全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激励征缴,大力推动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省厅根据各地就业参保等具体情况,确定当年的扩面征缴任务,根据各地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合理分配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
五、要强化费率调整后的工作管理
费率调整过程中,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管理。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参保企业和职工的政策解释和说服工作;二要严格遵照《关于改革完善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办法的通知》(粤府〔2008〕10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的按时、足额上缴;三要严格遵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科学有效的使用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四要进一步规范管理,继续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附件: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办法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基本统一,按照《关于贯彻
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粤府〔2006〕96号)和《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粤府办〔2009〕1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费率调整的申报程序
各市调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全面评估全市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编制评估报告;
(二)做好缴费比例调整的前期测算工作,编制测算报告,对调整缴费比例产生的影响进行合理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