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
(凉府办函〔2009〕1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加快我州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州政府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现就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个加快”,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抓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形成影响力和带动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进我州法治政府建设。
(二)目标:到2009年底,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并力争在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末期率先实现国务院规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活动的示范县
会理县 盐源县
三、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有新进展。
1.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2.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成本效益分析、公开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及时公布决策结果以及专家和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2009年评估不少于1件。
4.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新突破。
1.2009年内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行政审批评估制度,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动态评估、动态调整。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