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2009〕3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三日
阿坝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州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6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2001年以来,国务院统一部署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为发展民族地区教育,省适时实施了民族地区教育十年行动计划。以上工程的实施,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校舍质量,使中小学校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但因我州地处高寒地区,地质地貌复杂,目前仍有相当部分中小学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危房仍存在;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也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大背景下,全面改善我州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对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促进民族和谐、社会关系和谐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目标和任务
在全州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我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县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未达到地区抗震设防等级的学校,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进行加固重建。
要按照“边排查鉴定、边规划设计、边加固改造”的原则,抓好工程启动实施工作,确保今年完成3年建设任务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