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辽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在3年时间内,基本消除现有D级危房,加固、改造B级和C级危房;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吴军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杜文龙、市教育局局长张春雷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副主任袁芝涛、市教育局副局长韩春润、市财政局副局长王静波、市建委副主任李自非、市房产局副局长张一凡、市水利局副局长来常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福、市审计局副局长孙柏野、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赵会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郭忠敏、市消防局副局长张霄飞、市地震局副局长陈忠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渤、市气象局副局长李丕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协调与规划组、技术指导组和监督检查组3个组,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韩春润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