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处违法案件。主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行为,查处各种涉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信息审核与公布、出版、保密、对外提供等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纪念《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测绘法律法规和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知识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遵纪守法、依法测绘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基层测绘管理部门和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专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地理信息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形成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分3个阶段进行:
(一)整治检查阶段(2009年6月至9月底)。组织全地区持有、使用和生产涉密地理信息单位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地理信息市场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协调小组进行督查。
市、县(市)区要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案件要认真调查处理。
(二)整改落实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15日)。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善规章制度,消除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2月20日)。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协调小组检查验收。
五、工作分工
成立由市规划局牵头,市信息产业局、市安全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保密局、市军分区组成的全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