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7号建议的答复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7号建议的答复


邵美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577号建议《关于恢复523公交线路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去年11月,我们根据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要求,会同市交警部门经过实地踏勘,调整了523路部分路段走向。调整后的523路次月客流量比前一月增长了约4000人次,应该说523线路的调整满足了更多市民的出行需求。

  由于公交车辆和线路资源有限,每一次线路调整总会或多或少的影响一部分市民的出行,很难面面俱到。为切实减少523路调整后对部分群众的出行影响,我们已于5月1日起对817路增车1辆,高峰行车间隔缩短为8~9分钟。同时,我们计划在通途路与丽园北路接通后,合理调整环城西路周边线网,逐步改善附近市民的公交出行条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