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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海洋工程、船舶及重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纲要(2009-2011年)的通知

  (四)推动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
  加快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代表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海洋工程、船舶及重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力争到2011年建成4家省级以上研发机构,通过不断推进引进技术、许可证技术、委托开发技术等外来技术二次创新,努力提高重点海洋工程、主力船舶、重装备和重要船用配套产品自主设计制造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创建国内外知名品牌,或与国际著名船舶企业建立联合品牌,将南通打造成在中国乃至世界海洋工程、船舶及重装备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地区品牌。
  着力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多层次人才体系。一是针对海洋工程、船舶、重装备产业跨国转移的长期趋势,积极把握当前国际产业相对低迷的有利时机,以欧洲和日韩为主,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二是大力实施“柔性引才”,积极引进国内外智力,鼓励用人单位以特聘、兼职、讲学、提供技术与专利等形式实行人才柔性流动;三是充分挖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重点引进行业或学科带头人、工程技术骨干、高级设计人才、优秀的市场开发人才、熟悉国际船舶贸易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利用我市高等院校资源,培养船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等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海事大学(船舶学院)、科研院所等来我市合作办学,建立船舶高级人才培训基地;扶持建立一批船舶电焊工、装配工、管工等技术工人的培训基地。
  (五)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
  1.发挥市级船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根据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调整扶持政策,进一步充分发挥市级船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探索出台鼓励海洋工程、船舶、重装备及配套产业加快发展的新政策,鼓励发展海洋工程、船舶、重装备及配套产业,推进船舶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
  2.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获得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省级以上技术鉴定并能批量生产的海洋工程、船舶、重装备及配套新产品进行奖励。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提高产品和装备的自动化程度。鼓励船用设备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开展船用产品质量认证。
  3.支持企业建立全球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海洋工程、船舶、重装备及配套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在国外建立销售代理或办事处,加快建立并完善全球海洋工程、船舶、重装备及配套设备服务网络。
  4.支持开展船舶专题招商引资。围绕海洋工程、船舶、重装备及配套产业,积极组织开展专业招商活动,把招商引资和做大做强海洋工程、船舶、重装备行业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群、产业基地”的方向,在拉长产业链、推进集约化上下功夫。集中引进一批具有专利技术和品牌优势、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国际著名配套企业来我市投资或合作建厂,加快提升产业竞争力。
  (六)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健康发展。
  1.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海洋工程、船舶、重装备及配套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保持与各类金融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搭建银企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船舶及配套企业的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点工作,解决中小民营船舶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开展多渠道融资,积极推动项目融资、产业投资基金、商业银行贷款、项目资金滚动开发等。
  2.建立行业发展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和预警提示,为企业化解风险争取时间和提供帮助。举办行业信息发布,将国内外船舶行业的动态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防止人才等方面的恶性竞争,定期组织船舶企业负责人学习国家出台的产业规划、政策文件,深入了解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及时化解船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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