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9〕161号)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泸州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交通是城市的循环系统,是保障城市各项功能正常运转的基础。随着泸州近年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已日益显现,并已成为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和市民反映强烈的城市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出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畅通、保安全”的目标,以化解城区道路交通堵塞、解决道路交通混乱为切入点,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路面治理与源头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大力整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和路面监管,为建设“平安泸州”、“和谐泸州”创造良好环境。
工作原则: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针对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现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思路,采取工程类措施对交通堵点进行治理和规范,加大、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造严重影响通行的交通路口基础设施;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对交通流进行组织调整,有序有效治理现有道路结点,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打通次干路、支线道路,合理分流干线交通,有效解决大小循环问题;采取招聘辅警方式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改善交通管理工作被动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副市长张显富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任副组长,市公安、规建、城管、工商、物价、财政、人事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警支队,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