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大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大建安发〔2009〕125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9〕91号)和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广播电视局、大连市总工会、团市委《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大安监法规〔2009〕114号)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意识,建立良好有序的安全生产法制环境和施工管理程序,促进工程建设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现将开展2009年大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宣传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理论体系,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及宣传内容
(一)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二)宣传内容
1.学习贯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
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倡导安全文化。
2.大力营造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氛围,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建筑生产安全环境秩序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