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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省工商系统2009年度“十项工作五件实事”目标任务分工的意见


  负责单位(部门):省消协、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2)坚持五抓,建立“一会两站”工作长效机制。即:抓宣传,扩大“一会两站”的社会影响力;抓培训,提高“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培训面力争达到100%;抓规范,西宁、海东规范建站率达到70%,海南、海北、海西州达到60%,青南三州达到50%;抓典型,推出一批优秀“分会”和“两站”,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抓实效,切实解决部分“一会两站”有名无实,功能得不到发挥的问题。另外,适时召开“一会两站”建设经验交流会和优秀“分会”、“两站”表彰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开创基层维权网络建设新局面。

  负责单位(部门):省消协、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3)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一会两站”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对“一会两站”的检查、指导,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的考核验收等,推动“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负责单位(部门):省消协、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4)完善“12315”消费维权网络,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托市场主办单位、大型商场超市、电信行业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单位,建立“12315”维权联络站,扩大维权网络覆盖面;组织开展“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服务,扎实推进“维权服务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主题活动,扩大“12315”消费维权体系社会覆盖面;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和解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消费纠纷调解制度,积极探索小额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把消费维权工作纳入制度化建设轨道。

  负责单位(部门):省局12315指挥中心、省消协、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九)以“绿色桥梁行动”、“一贡献、两服务”为载体,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稳定工作。

  (1)以“绿色桥梁行动”为载体,努力为繁荣农牧区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做好服务工作。一是明确帮扶培育目标,指导各地制定帮大户计划、培训计划。二是完善农牧经纪人培训“四有机制”,建立一批经纪人培训基地。三是继续搭建农畜产品销售平台。四是为农牧民买难和卖难提供服务和帮助。五是大力开展合同帮农活动。

  负责单位(部门):市场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2)以“一贡献、两服务”为载体,努力为青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尽职尽责。一贡献,即: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两服务,即:为监管对象服务、为消费者服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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