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单位(部门):企业注册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2)依法履行企业监管职责,促进企业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扎实抓好企业年检工作。二是加大社会中介机构的督查力度。三是开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专项检查。四是认真落实企业属地监管制度。五是扎实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负责单位(部门):企业监督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3)充分发挥登记、监管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一是积极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尽最大努力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二是认真落实《优化企业年检环境六项服务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企业联络员制度。四是围绕新农村和新牧区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农牧民尽快组建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引领农牧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负责单位(部门):企业注册处、企业监督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六)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强化宣传为主要措施,抓好打击传销、商业贿赂与商业欺诈工作。
(1)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一是组织开展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为内容的宣传月活动。二是强化打击传销协作机制。三是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库。四是对传销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彻底摧毁传销网络。五是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
负责单位(部门):公平交易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积极创建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一是成立省局反商业贿赂和反垄断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沟通,建立案件协查、转交移送、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四是加大督导力度,切实抓好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五是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构建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部门):公平交易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3)加大反商业欺诈执法力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当受骗事件。一是贯彻落实《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大力整治商业零售企业的不规范促销行为和利用促销活动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深入开展“规范促销行为,打击商业欺诈,维护公平竞争”专项整治。三是加强广告市场监管,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