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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省工商系统2009年度“十项工作五件实事”目标任务分工的意见

  负责单位(部门):市场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三抓宣传培训。主要通过组织开展农资消费知识宣传月活动,促使农民群众在正规渠道购买农资,提高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充分利用春耕和秋收前的闲暇时间,分区域对农资经营主体集中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明确农资经营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增强农资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负责单位(部门):市场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四抓预警防范。主要通过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经营单位经销的农资实施定向监测和质量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测、抽检结果,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提高对假冒、伪劣农资的预警和防范能力,确保上市农资安全可靠。

  负责单位:市场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五抓市场整顿。主要通过深入开展以“六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经营者;组织开展农机具及配件市场专项整治,对从事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净化农机市场。

  负责单位(部门):市场处、公平交易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六抓投诉举报机制建设。指导各地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投诉举报网络和农牧民群众依法维权的作用,努力形成工商部门与农民群众联打群防的良好工作机制。

  负责单位(部门):省消协、省局12315指挥中心、市场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四)以城乡结合点、乡村为主攻方向,抓好清理无照经营工作。

  (1)集中开展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从5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专项整治。

  负责单位(部门):个体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2)对无照经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由省局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地无照经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省范围内城镇地区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内,城乡结合点和乡村控制在10%以内;城镇地区亮照经营率达到95%以上,城乡结合点和乡村达到90%以上。

  负责单位(部门):个体处、州地市局、直属分局

  (五)以依法依规与提供服务相结合为原则,抓好企业注册登记与监管工作。

  (1)依法依规抓好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一是制定《一审一核制度》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企业登记审查员、授权核准员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并通过层级检查和实地督导,确保企业登记准确率达到100%,审查率达到100%。二是加强企业登记注册数据的录入管理和综合分析。三是以省内外企业登记典型案例、股权出资登记为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对企业登记理论、股权出资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并通过赴外省观摩学习,提高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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