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更具可操作性。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和评估,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予以修改或废止。各县、区政府每年选择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评估。要严格按照《
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和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等制度。要拓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渠道,建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请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被确定试点的县(区)政府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要结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要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现行行政处罚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使用其他执法证件的,应于本意见下发之日起30日内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要将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名称和颁发机关向社会公告,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要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体系,积极尝试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计分制等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剖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县(区)政府要落实行政复议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专职人员。
(六)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要按照省政府规定,将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依法行政考核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彰,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