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减轻企业年检负担的七项服务措施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优化企业年检服务环境,提升工商形象,提高年检效率。特制定如下服务措施:
一、提醒服务。综合运用报纸、网站、电信、移动电话、电视等媒体和多种方式,对各类企业进行告知,加强对企业年检的提醒服务。
二、阳光服务。企业年检的窗口醒目,将办事人员、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项目、法规依据一并进行公示,公开透明。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接受企业监督。
三、温馨服务。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明亮。对前来年检的人员来有问声、走有送声,言之有理,语言文明。有条件的局可设立年检咨询台,专人负责咨询服务并提供茶水、笔、墨、纸等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绿色通道”服务。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等社会弱势群体设立的企业开辟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年检。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列为年检范围,以支持、引导、鼓励发展为主。
五、预约服务。对企业住所较远,按时年检有困难的企业,可电话预约,节假日全天候年检。在规定时间内,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年检的,可电话预约延期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