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09〕131号)
有关高等学校:
自2003年以来,按照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有关精神,我省开展了高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截止2008年,我省高校已建有110门国家精品课程、962门省级精品课程和数千门校级精品课程,初步形成了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资源体系。精品课程建设有效期为五年。为促进高校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应用,我厅决定开展2003年省级精品课程的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2003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课程。
二、复核的主要内容:
1、精品课程负责人是否仍然承担主要教学任务;
2、教学内容和教材是否得到及时更新;
3、授课录像是否全程上网;
4、网站更新维护情况、网站点击率、辐射面与共享效果、用户反馈意见等;
5、学校对该课程的经费投入及政策支持。
三、请各高校于即日起,对本校2003年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四川省高校精品课程复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一)及《四川省高校精品课程复核自查表》(见附件二),于2009年4月20日前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至我厅高教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gaojiaochu_sc@126.com。为保证复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请各校将自查后填写的《四川省高校精品课程复核自查表》挂在该课程的网站首页上。
四、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对2003年省级精品课程进行全面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对于复核情况未达到建设要求的,视为不通过,给予一年的整改期限,学校可于次年申请再次复核。次年复核仍未通过的,取消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称号。
附件一:四川省高校精品课程复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二:四川省高校精品课程复核自查表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