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筹协调、分步实施
各地各高校要统筹“三项行动”开展的实施步骤,合理安排行动期间各阶段的进程。既要突出行动特点,又要兼顾全年学校安全工作大局;既要加强内部自身管理,又要按照《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密切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使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内在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3)细化目标、落实方案
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校要按省安委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安全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增添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教育系统和本高校“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开展好“三项行动”。通过行动,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工作和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校,请于4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的电子文本上报省教育厅(邮箱:jytab@tfol.com)。“三项行动”结束后,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校要对本地区教育系统本高校“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今年12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的电子文本上报省教育厅(邮箱同上)。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理的重点重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既存在于校园内,也存在于校园周边环境。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突出影响学校安全发展和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地各高校要结合近年来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隐患治理的工作要求,总结排查治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进行排查治理,实现“发现一处隐患,消除一处隐患,避免一起事故”的隐患整治目标。要针对“5.12”汶川大地震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隐患,利用“三项行动”全面开展的契机,积极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促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
1、校园及周边隐患治理的重点内容。学校及周边建筑、学习生活设施设备(特别是学校锅炉、实验器材、应急照明灯具、疏散通道标志等)、食品(饮用水)、消防、楼道、学生宿舍内或底层存在的商业场所、接送车、集体活动、特种设备、实验实训场所、自然灾害、灾区板房学校、地震受损学校、有在建工程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要针对季节变化的特点,强化安全隐患的监控防范:如春秋季的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入夏的防溺水,汛期防洪、秋冬季防火、节假日学生出行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