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四川省2009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部分内容勘误的通知
(川教函〔2009〕202号)
各市、州教育局,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我厅四月十五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部分内容有误,现勘误如下:
一、附件一《四川省200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目录》中,七、八年级的《地理》和《地理图册》应分别列入“商务印书馆(星球地图出版社)”,原使用地区不变。
二、附件一《四川省200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目录》中,七年级地方教材《可爱的四川》出版单位应为“四川人民出版社”;八、九年级地方教材《家庭·社会与法制》出版单位应为“四川民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