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农民饮用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农民饮用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景政发〔200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农民饮用水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2008年是我县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任务最重的一年,全年共完成农民饮用水工程27个,解决和改善了3.22万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在工程建设中,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巩固成果,扎实推进全县农民饮用水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沙湾镇人民政府等3 个先进集体和朱爱华等5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沙湾镇人民政府、大漈乡人民政府、县疾控中心

  二、先进个人:朱爱华(县审计局)、梅荣柱(县水利局)、刘和平(家地乡人民政府)、严岚云(外舍管理区)、卓云梅(东坑镇人民政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