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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六、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抓住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契机,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治理方案》和当地政府及其部门的要求,开展好创建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校园的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主动配合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对校园周边餐饮、流动摊点、公共娱乐场所、在建工程、从事高危险行业单位等涉及学校、学生安全的环境,和学生交通、涉校治安等工作,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是在暑假、秋季开学前后,针对当地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采取有效措施,为暑假学生往返学校、参加高(中)考等考生往返考点提供方便、安全的交通工具,尤其是农村地区寄宿制学校、山区高(中)考点学校要做好学生集中离校和往返考点的交通安全工作。为确保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在秋季开学前后组织开展以安全为中心的学校季节性开学工作大检查。检查要认真,做到不走过场。

  七、认真开展好专题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暑期开展好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专(兼)职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对五月开展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针对夏季学校安全特点和今年防控甲型H1N1等新情况,对学生进行如何预防甲型H1N1、交通、溺水、中暑、自然灾害和肠道疾病、食品卫生、治安等安全事故教育。要认真按照省委宣传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2009年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意见》的要求,组织好本校学生参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开展好交通安全的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涉及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开展对学生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避免涉及学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八、切实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在暑假和各类考试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明确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要加强对本校重要部位、重点单位、特殊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切实加强学校门卫和对校园的治安巡逻,有效防范社会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对师生造成人身伤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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