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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2009〕145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加强学校夏秋季节的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今年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据预测,我省今年夏季可能提前进入主雨期,除东部、西北部地区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因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范围和强度均比常年同期偏重,其中地震灾区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极大,夏季地震灾区雷暴天气天数为20-30天,局部地区强对流天气多发。因大雨、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其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对学校及其师生安全构成威胁的风险有所增大;受气温高的影响,容易引发学生中暑、溺水等安全事故;秋季又是肠道疾病易发时期。加之,灾后恢复重建、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等各种在建工程正在进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世界逐步蔓延,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和出现传染病疫情。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今年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汛期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56号,见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2009]42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川教函[2009]166号)、《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教[2009]10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认真分析今年夏秋季节学校安全特殊情况,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认真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汛期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防震减灾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去年地震后排查和校园及周边建筑物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学校选址、校舍建筑及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复查,重点是C级危房、小青瓦房等校舍,泥石流沟口、堆积扇、靠山、靠崖以及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学校,沿河、沿江、沟口、靠山等容易受洪水灾害的学校。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有临时的专门防范措施,加强对隐患点的监测、监控,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气象、国土、地震等部门将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并针对地震、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和酷暑等极端性气候,补充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避让自然灾害和减少自然灾害对学校安全的危害。各级各类学校的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要及时报所在地的地震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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