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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为主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坚持市场引导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一定要以市场需求为先导,密切标准化和市场的联系,为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适时更新标准。

  3.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要加强政府宏观指导,注重部门协调。

  4.坚持面向国际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面向国际,合理采用国际标准,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全面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三)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通过实施标准化战略,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建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标准化运行机制;形成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机制;形成一支熟悉国际、国内标准制定规则,掌握行业发展最新动态的标准化专家队伍;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实施的工作体系;建立先进的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群体,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加强标准化研究服务机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建成具有强大辐射功能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到2015年,标准化工作对我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标准化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具体目标。到2015年在我省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项,制修订国家标准500项、行业标准500项、地方标准1000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30个,馆藏标准文献达到70万件;积极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强化我省标准化基础。全省各县(市、区)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食品标准化示范项目100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500个、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00家,开展标准化研究项目50项,形成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产品整体竞争力提升和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建立比较完善的涉及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突出抓好重要农(林、水产)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方法、农产品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农艺技术规范、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农机化技术等的标准制修订;抓好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标准制定。胶东沿海地区、胶济沿线基本实现农业标准化,全省瓜菜果茶食用菌等达到无公害标准,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所占比重大幅度提高。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行高效的质量检验检测网络。推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和终端产品质量认证,逐步实现与国际认证标准的接轨,扩大我省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积极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示范引路,带动广大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把推行农业标准化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创建品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等工作结合起来,争创一批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业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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