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关于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特需门诊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辽价函[2009]15号)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你院《关于增设特需门诊诊查服务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在保证医疗专家在著名专家门诊出诊,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试行设立特需门诊。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你院在独立区域开设的特需门诊,应实行会员制度并对会员实行医疗档案系统管理,设立专人全程陪同导诊,为会员提供舒适的人性化服务。
二、会员在特需门诊就诊、检查和健康体检,应实行预约制度。患者与出诊医生预约就诊时间,出诊医生不在特需门诊坐诊。
三、特需门诊出诊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员;国家级医学会常委;辽宁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名誉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