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在我心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冀建安〔2009〕37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唐山市城管局,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全面推进 “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促进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安全在我心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宗旨,创新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方法,着力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引导各部门、企业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增强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目的意义
安全生产预防工作是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工程施工的始终,主要表现在对作业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和对动态生产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危险源的辨识和控制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开展“安全在我心中”宣传教育活动就是为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让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心中有安全,增强建筑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安全意识,并在实施生产过程中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执行,时时在工作中体现出安全生产的优先性。
三、活动目标
通过为期两年的“安全在我心中”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严格落实,“三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 活动时间
2009年7月-2011年6月。
五、 有关要求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在我心中”宣传教育活动,贯穿本地区、本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要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