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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两个加快”推进环评效能行动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两个加快”推进环评效能行动的通知
(川环办发〔2009〕53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当前,全省各地正在深入推进“两个加快”,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作为,全力为建设项目环评搞好服务保障,促进地方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为了指导全省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环评服务水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盲目上马,为地方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环境保障,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推进建设项目环评效能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与内容

  现场调研、交流全省各地在环评管理中好的措施和经验,针对环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整改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服务“两个加快”的水平,提高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效能,防止出现建设项目不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不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层环保部门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情况。行动主要内容是检查各地环保部门服务“两个加快”所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与“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行动方式

  采取抽查与自查相结合、调研与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动共分六个小组,由省局环评处、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及有关市环保局派人组成(人员分组见附件)。自贡、遂宁、内江、广安、巴中、雅安、资阳、甘孜、阿坝等9个市(州)环保局按通知要求组织自查,我局将择机抽查。

  三、时间安排

  4月22日至4月30日。由各小组长指定小组联系人,安排小组具体行动时间,负责小组日程安排和行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服务“两个加快”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并向检查组提供相关材料。

  (二)各级环保部门要抓紧组织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情况清理工作,对去年以来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情况调查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统计表》备查。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对清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和查处,对未批先建的要责令停止建设;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要停止生产或运行;对拖延试运行时间不验收的,要限期验收。并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及查处情况报送省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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