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法规文件汇编》(2007年、2008年综合卷)征订及学习、使用工作的通知
(冀建办法〔2009〕3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各扩权县(市)有关建设部门:
《建设法规文件汇编》自1988年由我厅开始编印,至今已编印23册。它收录了当年国家和我省的公共法、建设专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我省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实用性,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供了便利条件。
2009年是我省干部作风建设年,适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五周年,也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关键一年。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集中清理现行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开展政府立法后评估,需要全面查询即时性的相关资料;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需要实用性的工具书;加强面对社会、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也需要针对性的教材。设区市和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以领导干部、法制机构、重要行政执法岗位、企事业单位涉法机构为重点,做好《汇编》征订和学习、使用工作,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学习订阅《汇编》情况,将作为“五五”普法规划验收一项内容。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部门要尽快确定征订数量(往年的《汇编》也可一并征订),于2009年6月底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
联系人:施树强 芦彦琨
电话(传真):0311-87902701 0311-87904560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建设法规文件汇编》订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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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综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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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综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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